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全程网办”的补充通知-九州现金网

  • 索 引 号:xm00110-02-02-2022-017
  • 备注/文号:厦民〔2022〕8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04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全程网办”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2-07-04 09:37

各区民政局、残联:

  为深入落实《民政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的通知》(民办发〔2022〕8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核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请渠道

  (一)村(居)或镇(街)受理窗口;

  (二)i厦门app;

  (三)“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s://gjzwfw.www.gov.cn/),或其移动端;

  (四)“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或其移动端“民政通”。

  二、申请资料

  (一)在村(居)或镇(街)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的,填写提交《厦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厦门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表》,及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和银行卡复印件;由监护人或代办人办理申请手续的,一并提交监护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以下简称“申请资料”)

  (二)在i厦门app提出申请的,按以下流程操作提出申请:下载i厦门app-厦门民政-社会救助-救助申请-确定授权声明-人脸核对-填写个人信息-办理事项选择“残疾人两项补贴”-提交。

  镇(街)查看核对报告后,指导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其移动端、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移动端提交申请资料;经双方沟通后,可以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发送有关资料。

  (三)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其移动端、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移动端提出申请的,在平台上提交上传申请资料照片。

  申请人通过“全程网办”提交的申请资料,由业务办理所在地镇(街)负责打印归档。

  三、受理方式

  1.在线下窗口、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其移动端、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移动端提出申请的,镇(街)对残疾人情况、申请资料进行核实,并通过“厦门市社会救助服务平台”核查其相关信息,作出是否受理申请决定。初步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提交区民政局、残联账号审核。

  2.在i厦门app提出申请的,镇(街)通过“厦门市社会救助服务平台”查看其核对报告,结合其他资料、信息,作出是否受理申请决定。初步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录入“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提交区民政局、残联账号审核。

  村(居)应当协助街(镇)开展相关工作。

  四、审核确认

  按照《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厦民规〔2021〕5号)规定,完成审核确认工作。区残联账号主要负责对残疾类别及残疾等级进行审核。

  五、资金发放

  区民政局应指导镇(街)每个月维护“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资金发放名册和发放金额,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打印资金发放名册,及时提交单位财务审核发放“两项补贴”资金,确保业务系统数据与财务发放数据一致。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适用于厦门市户籍人员“两项补贴”的申请审核确认工作。非厦门市户籍人员,由其本人或者居住地镇(街)协助按照其户籍地的规定,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其移动端、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其移动端提交申请材料。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林谢玲  电话:2892053  传真:289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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